落实简政放权 遏制腐败滋生

时间:2014-11-25 08:16:36 中国香港资讯网

 

  记者日前在重庆采访时了解到,作为重庆简政放权改革先行区的两江新区对审批权限大胆“开刀”,目前已对200多个审批事项的要素申报、受理、审核等流程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并向社会广泛公开,最大限度压缩审批办件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摘自中国政府网)

  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李克强总理履职伊始便强调,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形成不能贪不敢贪机制,给权力涂上反腐剂戴上紧箍咒。那么,如何才能给权力涂上反腐剂戴上紧箍咒,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呢?其重要措施之一就是,能给市场做的要尽量还给市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减少官员以权谋私的机会,进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滋生。

  落实简政放权,要做到“放”“管”兼顾。“放”可以破解行政性垄断、审批过多、权力寻租等难题,有利于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激发市场自身的发展活力;同时,有助于打破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壁垒,避免政府官员的权力膨胀,防止权力变现等腐败行为发生。“管”意味着放权不放责,职能部门还必须立足发展规律,承担“协调员”、“监督员”的角色,管好该管的事情。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投资项目建设信息在线报告等制度,并公开有关信息,形成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协同监督的合力,承担起权力赋予的责任。

  落实简政放权,要健全部门权责体系。分解和制约权力,将权力收进法治的笼子。政府简政放权,无异于自己拿刀“卸自己的胳膊”“割自己的肉”,其难度和阻力之大有目共睹。要认真解决好行政审批权下放中不会放、不敢放、不愿放三种倾向性问题。一方面,通过建构合理的公共领域职责分工体系来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动态平衡。另一方面,继续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堵住滥用权力的后门。

  落实简政放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部署到落实,严格遵循职权法定、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法制统一的原则,不省步骤、不缺环节,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具体而言,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的设定条件和程序,最大限度控制政府的许可权和审批权,强化政府部门擅自收权、扩权、增权的法律责任和法律风险,保证政府官员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文:走走停停)

编辑: 汪朝义 来源:中国香港资讯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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