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别拿自己不当干部》的电影,冯巩饰演的纺织厂工段长王喜,官不大,但处处以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把“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腐乳”记在心上,受到群众拥戴。现实中却有一些基层“小官”,用起权来没忘自己是干部,贪腐起来却自恃“法律管不到,不捞白不捞”,向公共资源张开了贪婪大口。(《人民网》,11月5日)
在广大农村,村干部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代理者,不仅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言人,也是广大群众的利益代言人。村干部的实际作为,无形中都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乎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然而,就是这样一种游离于编制外,密切联系群众的“小官”们,却不幸出现了害群之马,乃至中央巡视组在报告中痛陈“一些地方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不可不谓人心颤。
通过近年依法查处的村官贪腐案件,我们不难发现:村官贪腐现象在个别地方确实很严重,甚至个别村官更是认为过手的利益为何不贪,捞一两个是理所当然的。而这样的传统人治观,更是因为广大农村群众缺少法律常识,乃至群众也觉得是正常的,人家当官就有那个权力去捞,要怪就怪自己手中没权,怨不得别人。也就是在这样的怪环境下,这样的“小官”终从代表广大群众利益化身成了代表个人或小集体利益的代言人。
由此可见,在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总纲下,如何更好地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重点还将会落在基层。通过十八大以来的治腐反贪,中央巡视组已经为基层法治开启了基层法治的第一步,让广大群众初步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那么,接下来基层政府、法院、纪检等部门应该主动作为,将法治宣传到农村,扭转农村传统的人治观,让法治观深入基层,建设法治基层,为法治中国夯实法治根基。(文/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