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加大房地产领域反腐查处力度

时间:2014-11-25 08:01:36 中国香港资讯网

 

  房地产领域是官员腐败“重灾区”,其中官商勾结、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超标现象十分普遍。在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房地产腐败,占比高达95%。备受社会关注的刘志军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级(或以上)高官都拥有动辄数百套的房产。(摘自新华网)

  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房地产领域都是他们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的温床。在房地产领域,“官商勾结”、“跑官卖官”现象普遍存在,“一把手腐败”、“苍蝇式腐败”问题更为突出,甚至成为“小官巨贪”的“标志”。遏制房地产腐败问题,应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加大“巡视反腐”力度,集中查处房地产腐败问题。“巡视反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把‘利剑’,是反腐倡廉阵营的‘排头兵’。针对房地产领域的腐败问题,开展专项“巡视反腐”活动,加大“巡视反腐”的力度,集中查处、整治房地产领域的“官商勾结”、“跑官卖官”等腐败现象,让房地产领域成为腐败的‘真空区’。在专项巡视过程中,应注重线索的收集与整理,对隐藏较深的突出问题再次深入巡查,“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挖深吃透”;其次,加大整改“督查”力度,监督各部门全方位的落实整改。各地纪律检查部门应配合专项巡查小组工作,结合巡查情况,督促各部门开展整改工作。

  加大行政公开力度,构建监督制约机制。阳光是腐败的消毒剂,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房地产领域涉及政府部门土地出让、工程招标等众多环节,为防止“权力寻租”与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应加大行政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公开、官方微博、微信等方法加大各个环节的动态信息公开力度。在此基础上,应强化行政审批等具有“一把手”权力性质的监督,构建监督制约机制。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监督,权力的行使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在房地产领域,土地出让、工程招标等各个环节都是权力的运行过程,制定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让权力在监督制度的约束下运行。

  加大“一把手”问责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面对房地产领域的“行业性腐败”问题,问责与立法机制的构建与完善是查处房地产领域的腐败问题的长效之举,是杜绝“权力寻租”与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的“本”治。加大“一把手”问责力度,强化与落实权力负责人的责任,让其权力的运行更加规范化。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从法律的角度去构建房地产领域反腐的长效机制,强化法律的规范作用。

  (文:幸福行者)

编辑: 汪朝义 来源:中国香港资讯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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