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敢于对名人违法说“不”

时间:2014-11-06 14:21:00 中国香港资讯网

法律既要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要体现出社会的公平性,没有任何个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翻开中国的历史,即使是在封建社会,商鞅就提出“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以此维护法律的神圣,不容侵犯。隋文帝的三儿子杨俊,在任时大兴土木,显尽皇家奢华,超过法定规格,隋文帝得知后,罢了他的官。

现如今,法治观念已深入人心,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应该起到对违法行为的监督作用,这是一个社会的进步。从省部级高官接二连三的落马,到各地方官员不断被查,再到备受网民关注的如“李某某案”等诸多事件,几乎每天都会看到违法乱纪的事情被曝光,这体现了我们党对违法乱纪行为严惩不贷的态度与决心,这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社会的公平。

当然,我们并不希望有这么多违法的事情发生,官员俯身为民请命,百姓安居乐业,为社会做贡献,创价值,这是和谐社会所希望看到的,但面对问题并不能逃避,更不能姑息,睁只眼闭只眼。必须迎难而上,越是难解决越要敢于解决,有这样的党,人民的合法利益才能得到保障,社会才能稳定,才能长治久安。

共产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落到实处,必须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违纪行为,任何违法乱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不容许网开一面,更不会网开一面。(文/党居米)

编辑: 郑岚 来源:中国香港资讯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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