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决定”,看国家强化司法改革之决心

时间:2014-10-31 10:35:08 中国香港资讯网

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了说明。(人民网,10月28日)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使我国的依法治国的理念如一个火炬照亮了我国法制进程的前进道路,为我国进行全面的法制改革提供了依据。会议中,习总书记指出司法要公平公正,强调司法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最后防线,在总书记的义正言辞面前,所有的执法、司法人员都应该明白其内涵,用实际行动展示我国执法、司法人员应有的形象。

在过去,司法部门的执法就像习总书记所言一样,存在着严重的违纪现象,比如一些权钱交易,甚至是权色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导致办案时为了让自己获取暴利,这种在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公现象,触碰了司法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底线,不仅侵害了百姓的利益,同时更让执法者的形象蒙羞,让司法尊严受到了严峻的挑战,面对如此恶劣的形势,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应该感到羞耻,应该为此改变自己的工作态度和方式方法,都应该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让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让百姓的利益得到保障,让法律在国家中形成高大上的形象。

自从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让很多腐败问题得到解决,其实中央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实现真正的清风明月式的政治,做到以人为本。正是在这种形势下,让四中全会的主题靠在了依法治国上面,让依法治国的思维模式在新时代的治国方针中形成铁壁铜墙,画出规矩和方圆。

法律是国家强大的必不可少的武器,没有落实依法治国,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改革发展的新跨越更是无从谈起。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依法治国的亮点,为中国下一步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完美的框架。通过此项《决定》的颁发,笔者可以看出国家为实现法制化不断做出的尝试终于有所斩获,在此,不得不为此《决定》双手点赞。

(文/金龙)

编辑: 郑岚 来源:中国香港资讯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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