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曝光湖南大学一次性接收17名外校硕士生转入该校就读,他们从排名低于湖南大学的吉首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校转出,公众质疑存在“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湖南大学通报,决定撤销同意这17名外校研究生转学的决定,并启动调查追责程序。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其中部分学生的亲属确为当地教育或行政部门官员。其中,一当事人否认找教育厅副厅长“打过招呼”,称副厅长只做过“情况说明”。(12月27日,人民网)
一个地方,政府是权力的象征。政府要做什么,要怎么做,在一个地方有绝对的权威。征迁工作如今被称作是“天下第一难”,是地方政府认为最难、最头痛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征迁部门张贴通告,内容是政府的文告,行为是政府的行为,所以想怎么贴不想怎么贴,贴哪儿不贴哪儿,自然是“理直气壮”。但是,即使是政府的行为,也不能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如果政府行为与法规要求不一致的时候,这就是考验政府的“依法行政”了。
通常情况下,政府各部门各有分工,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环卫部门有环卫部门的职责,征迁部门有征迁部门的职责,并且都有各自履行职责所依据的法律和政策。如果各部门不能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工作,缺乏相互的理解和勾通,工作中各自为阵,以自我为中心,并且得“理”不绕人,想方设法打压其它部门和其执行的相应的法规,打起“拉锯战”和“持久战”,最终伤害却是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的权威。
以往政府做群众工作,往往是“运动式”的。通常是首先发动宣传攻势,在大街小巷张贴标语、文件、通告,并且用高音喇叭反复播放等,这是多年形成的习惯。但是,按照现代城市管理的要求,这些做法都是不文明的,不应该的,并且是明令禁止的。如果传统习惯不改,以后可能“打架”的事还多。
公然清除政府刚刚发布的通告,实际上是在向政府的陋习挑战。在这件事上,主要看政府的态度。是强化自身的权威,还是遵守相关的法规;是按传统的做法,还是按照现代文明的要求;是做一个守法的示范,还是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这些政府确实值得考虑。实际上,宣传的手段并不是一定要到大街小巷去张贴。在信息手段高度发达的今天,广播、电视、网络、都是不错的选择。如果要保证宣传的效果,也可以将通告直接送达到户。即使非得张贴不可,也可以在指定的地方张贴,又何尝不可呢?(文/蜀道留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