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公德”和“私德”需理性看

时间:2015-01-28 08:55:23 中国香港资讯网

 

  近日媒体曝光湖南大学一次性接收17名外校硕士生转入该校就读,他们从排名低于湖南大学的吉首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校转出,公众质疑存在“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湖南大学通报,决定撤销同意这17名外校研究生转学的决定,并启动调查追责程序。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其中部分学生的亲属确为当地教育或行政部门官员。其中,一当事人否认找教育厅副厅长“打过招呼”,称副厅长只做过“情况说明”。(12月27日,人民网)

  在我国各地各级的党政工作中均实行首长责任制,“一把手”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但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首长同事也要为重要事务负担全面责任。从制度层面来讲,童名谦作为会议临时党组书记理所应当要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纪律问题负担全面的领导责任。

  从官员“公德”和“私德”层面来看,童名谦同样是一个极其不合格的“庸官”。无论是湘西泛滥成灾的民间集资,还是邵阳官官相护的乱象,童名谦都选择了回避甚至放纵。明哲保身,绝不多事成了童名谦的“特色”。无论对错一律说好,这样一个“三好先生”或许会被有些共事者认为是“好人”、“好相处”,但事实却不尽然。一个已经形成自己独特价值观、人生观的成年人自然有一套判断是非对错的价值体系,无论他对一件事件的判断是否正确,但总归有一个确定的“是非对错”的结论,而不是如他一般“事无对错一律说好”。这种“好人主义”表面上是“私德”无碍、平易近人,但实际上却是不愿负责、担责、尽责的躲事心态的极端外化。这类人一旦为官,便是典型的“中庸主义”和“不作为”作风。在其位不谋其事,遇事你好我好大家好,能糊弄就糊弄,能包庇就包庇,明明知道下面出了问题却不愿出面,就怕得罪人担责。

  官员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一方面是同样享有正当权利的公民,另一方面还是不同程度掌握公共权力的社会管理者。而正是因为这种特殊的“二元性”特征,我们才会对官员的公德私德有着更高标准的要求。一个普通人如果明哲保身、不愿担责,祸害的或许只是自己及家人,但一个官员如果也如此害怕担责,脑子不装事、心里不想事、手里不干事,祸害的可能是一方百姓,败坏的更是一方政风政气。(文/蜀道留铭)

编辑: 汪朝义 来源:中国香港资讯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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