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要实现执法观念从管理型到服务型的转变

时间:2015-01-28 08:17:35 中国香港资讯网

 

  26日,《南方都市报》刊发报道称该报记者21日因暗访深圳公安部门官员在酒楼吃娃娃鱼一事,与当事官员发生冲突,并被殴打,手机、相机被抢走。并且,东深派出所民警在接警后协助打人者离开。(《新华网》,1月26日)

  当前,公安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各级人民警察的形象从总体上说也是好的,特别是近几年经过开展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的洗礼,广大民警的警容警姿和工作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人民警察形象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稳步上升。但是,队伍中仍存在一些害群之马,干着令群众不齿的事情,这严重破坏了公安形象,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

  要增强法制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就是要抓好执法形象建设,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总目标,加强对民警的岗位执法培训,树立执法如山的执法形象。在实践中重点是以促进公平正义为核心,认真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执法公正。

  要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执法观念。就是要抓好服务形象建设,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重点,结合时代要求,不断推出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实现执法观念从管理型到服务型的重大转变,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树立优质的服务形象。

  总的来说,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广大民警来一起重视,共同努力,才能逐步提升人民警察在公众中的形象,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高公安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文/李莫愁)

编辑: 汪朝义 来源:中国香港资讯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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