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成都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整治领导干部“走读”现象。从“走”到“住”,缩短的是群众和干部的空间距离,拉回的是群众对干部的好感和信任,一年过去了,效果如何呢?(12月30日成都商报)
众所周知,“做官像候鸟,总往家里跑;白天寻不见,晚上影难找”。在乡镇上,似乎走读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机关干部们不是来回有公车接送,就是有顺风车搭乘。乡镇干部晚上回县城,县城干部晚上回市区,干部走读俨然成为一道很不和谐的风景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不当‘走读干部’,不搞‘远程指挥’”。但是为何“走读”现象屡有抬头?既有制度层面存在“牛栏关猫”,执行层面出现监管不严的原因,譬如一些住夜值班人员信息不公开、职责不明确、查岗走人情等,不仅很多办事群众闹不明白住夜干部能干啥、在干啥,一些住夜干部也常常没搞清楚自己的职责,难免陷入摆样子、走形式的误区。但关键还是一些住夜干部的思想作风出现了偏差,并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能走则走”、“身不能走则心走”等问题,不仅没把住夜当成是紧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贴地气”,反而因为缺乏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需求为第一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的情感与要求,不积极主动地深入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最后一公里”弄成了“高架桥”。
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执行制度不严、干部“走读”现象严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此改变“上午下乡下午回城”、“蜻蜓点水忽悠一天”等歪风陋习。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对典型案例在媒体上曝光,长期“走读”的干部将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要进行严格问责,以加强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