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村官”腐败应加强“村务监督”

时间:2015-01-04 19:41:00 中国香港资讯网
  
  村民委员会是中国最基层的自治组织。随着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大量资金、资源涌入农村地区,“村官”腐败现象随之出现。在国家反腐败的进程中,中国多地正在加速惩治“村官”腐败。(1月3日新华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反腐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打“老虎”的同时,也要打“苍蝇”,既坚决查处中高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掌握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些乡村干部来说,靠山吃山,靠地赚钱,成为最直接的“致富”方式。小村官大腐败现象令人震惊,充分暴露出当前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权力运行过程缺乏必要的制约,尤其在公共事业建设与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当前的村务监督还不到位。
  村干部是农村基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领头雁,是农村基层组织的核心。作为村级事务的管理者,村官必须以身作则起好遵纪守法模范带头作用,深刻领会各种法规的真谛,放弃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永远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一个基层组织的干部素质高低,关系到这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基层干部的队伍建设,选好、用好那些信念坚定、作风正派的基层党员干部,没有好的基层干部队伍,再好的政策都难以落实,群众过上幸福生活的良好愿望就很可能落空,必须依靠硬制度,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形成相互监督、共同掌权的机制,才是避免“小官大贪”、促进乡村干部履职尽责的良策。
  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村干部工资收入、养老保险、选拔任用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和对优秀村干部的宣传奖励力度,全面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村干部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保障。(文/魏露)
编辑: 魏露 来源:中国香港资讯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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