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9月份,南昌查处“为官不为”案件30起、问责97人;前9个月,福州市共有227人受到效能问责处理;而河南全省共有1398人因此被查处……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向“为官不为”干部“亮剑”。不贪不腐也会被问责?在“反腐风暴”席卷下,一批“廉而不勤”官员受处分引发关注。(摘自人民网)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基本结束,作风建设得到明显改善。与此同时,随着反腐纠风力度工作日趋加大,一大批省、部级乃至国家级官员纷纷落马,反腐成效明显。作风建设工作已进入巩固成效阶段,更应注意在制度上抓细、抓常、抓实。
一些地方机关长期存在“慵懒散”现象,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 这种效率低下、把关不严、纪律松弛的行为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信誉,随之而来的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受到严重影响,“为官不为”背后实则是腐败不正之风在作祟。要敢于向慵、懒、散“亮剑”,实行“零容忍”,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刻不容缓。
“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之心”,是广大党员干部为政的必要条件,从思想建设方面入手,以奉献为荣,以服务为先,强化责任意识,树立群众观念,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入手,形成整治“慵懒散”活动常态化,对“慵懒散”“亮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建立科学的党员干部考核机制,最大限度激发队伍活力,让“慵懒散”者自觉走到高效、廉洁的干事中来,培养“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文:清风徐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