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中打击骗税 专项在行动。本报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吴秋余)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从11月起,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行动,遏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多发频发的势头。据悉,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在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方面频出“重拳”,取得积极成效。2011年至2013年,全国税务机关共检查出口企业2.17万户,查补收入80.73亿元。(凤凰资讯11月20日)
一个国家的运转,没有税收是不可能的,没有了税收,更谈不上维护人民的利益。税收更是平衡社会财富的最直接的工具。国家用税收上的法律法规,强制对经济效益好的企业、高收入群众征收高额税负,并将这些税收,通过国家财政资金转移拨付的方式,发放给低收入群众,建设人民群众急需的公共设施,保障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维护人民的利益,最终需要税收来保障。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人民执政,是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党领导下的政府,是确保人民利益得到保护的管理执法机构。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人民的利益高于政党,人民的利益需要法律强制性维护。
税收的公共性质,决定需要国家利用强制手段,进行强制征收。只有这种办法,才能够防止一些为富不仁的有钱人和一些高效益的企业和经济体,偷税逃税,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也是执法的基本理念和准则。过去一段时间,由于执法不严和很多违法没有追究,让社会上形成了一股不尊重法律、不遵守法律的歪风,造成了法制不昌,违法者成本低、守法者成本高的悖论现象出现。这种行为,严重危及法律的尊严,更严重危及社会的公平正义。一些经商的人,更是将偷逃税款,作为发家致富的捷径,大肆行贿、大肆偷逃应该缴纳的税款,侵占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违法者必然要受到惩处,这才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当前,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了全国人民的共识,更逐渐成为人民生活的准则。在金钱面前,还是有很多人用以前的惯性思维,习惯性偷逃应该缴纳的税款。
保护人民的利益,是党的执政原则,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基本职责。各级税收部门,应该执法不枉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坚决对各种企业、个人的偷逃税款行为进行查证,进行严厉处罚,以维护人民的利益。(文/美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