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也得遵守八项规定

时间:2014-11-25 06:50:35 中国香港资讯网

 

  近日,现代快报接到群众反映,兴化市大垛镇陈卞村村支书陈恒银借孙子举办10岁生日之际,在村里广发请帖,每位吃喜酒的村民至少要出100元红包,村支书有借机收礼之嫌。陈卞村村民王洋(化名)介绍,陈恒银今年63岁,担任村支书10多年,先后借孙子出生、过周等名义宴请宾客。前些天,他收到一份请帖,一看是村支书的孙子过10岁生日。请帖以陈恒银的儿子和儿媳的名义发出邀请,邀请王洋参加于2014年11月23日为儿子举行的生日宴会,时间为中午11点38分,地点为陈恒银家中。王洋介绍,村上80%的人家都收到了请帖,按照农村人情往来,收到请帖的要出一个人去吃饭,至少要出100元红包。除此之外,一些蟹塘老板也收到了邀请。(新华网 11月24日)

  孩子过10岁生日,要办个生日宴,这无可厚非。可是宴请的客人是哪些呢?想想,孩子过生日一般就是亲戚朋友,孩子的同学,办个生日宴,大家一起聚聚,热闹热闹。可是,一个村支书的孙子过10岁的生日,邀请了村上80%的人家,这让人觉得好像有点夸张了,不过仔细想想,一个村上的多多少少的沾亲,不能请了这个不请那个。

  可是,作为村干部,就应该遵守八项规定,而垛镇党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的改进作风、廉洁履职八项禁令,其中有一条为禁止搞不正之风,明文规定不准有下列行为:不执行大事报告制度和干部建房申报制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那么这位村支书,是不是就涉嫌违反规定了呢?当然,是否违反规定有关部门会调查。

  村干部,作为党和政府的代表,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应该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实际效果赢取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文/疯子奇)

编辑: 汪朝义 来源:中国香港资讯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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