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大部分村官都能尽心尽责,构筑了良好的执政根基。然而,也有少数村官成了基层治理的“病原体”,甚至成为触发集体上访、群体事件的火药桶。(《新华网》,11月5日)
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瞒报、勾结进行贪腐的事件,虽然只占少数,但却给村干部队伍的建设敲响了警钟。
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推动者、组织者和实践者,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最终贯彻者和实施者,因而对他们的监督制约尤为重要。杜绝村干部权力监督缺位,就能很好的遏制贪腐现象发生。
人民网曾刊发了《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文中指出我国村干部的现实状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意见,总的来说,只有健全完善村干部监督制约机制,才能真正提高村干部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民主落到实处。
虽然各地均不缺乏监督基层干部的相关制度,但在执行力度上却是不够,很难让纪检监察制度落到实处。对于村干部的监督,不光要在宣传和教育上加大力度,树立他们正确的价值观,也要做到“重拳治腐”和“创新防腐”双管齐下,增强“反腐”的实效。
杜绝村干部权力监督缺位,就要尽快建立健全一套长期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宣传教育和群众监督,从重从严惩治贪腐村干部,并且在执行力度上做到“敢硬碰、勤监督”。唯有如此,才能建设出一支高效、廉洁、勤政的村干部队伍,从而推动新农村建设。(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