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王岐山同志重要文章《坚持党的领导,依规管党治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王岐山同志谈到“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面对党旗宣过誓,就成了有组织的人,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的事业忠诚者、党的宗旨践行者和党的形象捍卫者,因为其特殊身份、特定权责,必须保持先进本色、恪守职业道德,要主动服务,努力解决群众难题。要牢记宗旨,把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党员干部、服务人民群众作为首要任务,要深入实际、加强调研、寻找措施,以科学的思维统筹工作、创新的理念谋划工作、务实的作风推动工作。
要主动想干事。要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走进群众,了解群众的思想,倾听群众的呼声,听取群众的意见,扑下身子到基层摸情况,把开展工作的客观环境条件掌握准,把可能遇到的客观问题判断准,把群众的实际需求了解准,认真把所有的事都找出来,分类排队,看哪些该办,哪些不该办;哪些能办,哪些不能办;哪些先办,哪些后办,排列清楚,认真计划。
总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需,多尽一份义务,多做一点事实,取信于民,赢得人心。 (文/格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