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读者向现代快报反映,扬州市宝应县望直港镇望直港村137亩农田,自2008年被政府违规征用后就一直抛荒。征地时非但没有土地征用手续,还找小孩代部分村民在协议上签字。昨天,望直港镇副镇长周成健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承认读者举报属实。针对土地抛荒,该副镇长此前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地荒就荒了,有什么了不起,国家荒的土地太多了”。(新华网 11月5日)
当地镇政府对于收用楼南组村民土地的说法是:主要原因是修路断了水源,是村民“逼迫”他们收用的。对于这样的说法,其真假没人能够判断,但是无论是什么原因将土地征用了就应该好好利用起来,137亩良田就这样荒废在那里,是多么让人痛心啊。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土地撂荒一年以内,土地管理部门要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征收一定闲置费。此外,满两年未利用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无论当地镇政府征地是什么原因,两年没有利用,那么有关部门就应该收回土地使用权,上级部门应该牵头安排相关部门深入当地了解具体情况,然后做出科学的研判,制定出符合当地发展的决定。
良田变荒地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当地镇政府在规划的时候,前期准备工作做得不够,对于当地经济发展认识不到位,思考得不够远、不够深,工作方式方法简单,没有充分考虑未来发展。说明了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没有认真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对于荒废两年的土地没有及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说明了上级有关部门对于乡镇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137亩,不是13.7亩,那么大一块地就这样荒废着却不高度重视。
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都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用,不可盲目做决定。尤其是自然资源,如:土地,地方政府应该高度重视,不要轻易地决定征收。一旦决定征收了,就要充分利用,为群众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文/疯子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