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今年发起了声势浩大的全球追逃追赃的“猎狐行动”,加紧海外追缉外逃贪官的步伐。有媒体分析,高层试图震慑那些“贪饱就跑,一跑就了”的贪官:海外不再是避风港。(2014年10月28日,人民网)
腐败官员在官员出事前,总是要为自己的东窗事发做足准备,把自己的亲戚家人、资金都一并转移到了国外。而在官员出事之后,习惯性的外逃,在海外逍遥快活,而任凭警方拿他们没办法。在以往,这仿佛成了腐败官员的一种不变的身前身后之剧情。而在我国加强对于海外贪官的追捕力度之后,外逃贪官也是胆颤心境。这就应了那句话,自己犯下的罪,还要自己来担。
在官员外逃的地点选择上,除了美加澳由于种种原因成为官员外逃的首选地之外,一些官员在外逃的去向上也显得是随心所欲,能去哪就去哪。而在官员外逃之后,才加强对于官员的追捕,不论如何总有点事后诸葛的亡羊补牢之意味。
而我们应当关注的不仅仅是如何追捕回来这些外逃的官员,更重要的是要在源头上加强对于官员财产、人生的管控,让他们不能随心所欲的想去哪就去哪。比如在官员任职期间就要加强对于其财产及亲属动向的公示程度,不能任凭其将资产或者家人转移到国外。如果从源头上斩断了贪官外逃生活的经济基础,他们外逃之后的基本生活将是无缘之水,这对于遏制贪官外逃不失为一条防患于未然的抽薪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