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管理应加强民众监督

时间:2014-10-29 09:43:13 中国香港资讯网

 

  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但长期以来很多地方农村“三资”的管理不规范、不完善,渐成基层腐败频发区域。记者注意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全国多地对农村“三资”的管理问题推行集中整治,“三资”管理正步入有效监管轨道。(2014年10月28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农村的根本是农民,要管理好农村事务必须要发挥好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中国的农村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2012年8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发布《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5》,蓝皮书介绍,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达到6.91亿,城镇化率达到了51.27%。也就是说在中国13亿多人口中还有一半的农村人口,因此,如若发挥好民众的监督作用,农村的管理工作将打开一个崭新的局面。

  人都是有惰性的,需要规矩的约束、他人的监督才能更好的工作。巴拉图的《法律篇》中这样写道:“人类的本性将永远倾向于贪婪与自私、逃避痛苦、追求快乐而无任何理性......”因此,在面对金钱与权力的时候,我们小小的村干部才会如此的疯狂,才会如此的不折手段,不计后果。这时就要靠村民的监督来发挥作用,令我们的村干部不敢为,不想为,也不愿为。

  那么,要怎样来发挥村民在农村“三资”管理中监督作用呢?首要的是必须公开“三资”的具体情况,让村民心中有个谱:我们村有什么样的资源,有多少;每年有多少进项资金,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有多少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等。其次,还有畅通监督渠道,让村民知道:发现了问题,应该怎样处理。最重要的是要发挥村民在村级事务监督中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觉性。中国农民受传统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影响严重,即使在当今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也还有很多农民都有小农思想:“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因此,要发挥好村民的监督作用,还得靠政府的鼓励和支持,让农民认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让他们自觉地参与到集体事务的管理中。

  只有把国家的法律法规、村干部的自身修养和大力有效的监督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预防村干部的腐败,更好的处理村级事务。 (文/云沁)

编辑: 汪朝义 来源:中国香港资讯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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