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须从保护环保法律威严开始

时间:2014-10-29 08:32:30 中国香港资讯网

 

  温州一公司超标排放被罚69万余元,拒缴罚款被法院强制执行。新华网杭州10月27日电(记者裘立华)浙江温州苍南县一公司水污染处理设施未保持正常使用,致超标排放,被当地环保局罚款69万余元。因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近日苍南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新华网10月27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胜利闭幕。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作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就是要让法治精神成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最核心部分,确保国家在法律框架下正常运行,确保各种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得到合理调整,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奠定最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 ”的伟大目标,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具体战略部署。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战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一直就受到包括中国政府的重视,通过20多年的努力,制定了100多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涵盖了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可以说,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我国制定法律最多的领域之一,法律制定多,条款细致,对违法行为约束周密。

  “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面对很多地方严重的环境污染状况,表明我们基层环保局,因为各种原因,没有严格执行制定周密的法律条款,存在着执法讲人情、谈条件等等违规违法行为。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是过去基层环境保护工作的普遍现象,也直接造成了相关企业、单位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扭曲情况。这种情况存在,直接导致大量污染情况发生,直接导致我们周围生活、生产环境的持续恶化。

  “法治明,则官无邪”,保护环保法律的威严,就是维护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法治思想的指导下,依法办事,才是保护环境的正确开端。要开展环境执法,必须监督好环保执法者,坚决杜绝用法律条款换取个人私利的行为,坚决查处那些在环保监察中徇私枉法的行为。只有监督好执法者,才能够维护环保法律的威严。

  温州一公司,面对环保局开出的罚单,置若罔闻,一方面说明该公司对环保法律的轻视,对法律威严的漠视;另外一方面说明我们环保法律在执法中,还没有建立严格执法的强大威力。通过严格的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必将能够震慑那些企图违法排污的企业,法律面前,不是儿戏。新的环保法将在明年实施,这部被称为最严厉的法律,将在严厉的执法面前,产生巨大的威慑力,必将在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在建设美丽中国中,发挥巨大的威力。(文/和平)

编辑: 汪朝义 来源:中国香港资讯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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