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14年山东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户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地税局副局长李功表示,省地税局成立“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截至五月底,全省地税收入1519.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9 %。
山东地税收入1519.7亿元 查处偷税案件50起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4年5月底,山东省地税收入1519.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9 %。其中,稽查查补收入6.74亿元,滞纳金、罚款3460万元,全省共查处偷税案件50起,查处百万元以上大要案28起。
李功表示,自今年初,省地税局开展了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和逐步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和试运行,规范、清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果,已合并、取消大额普通发票代开调查巡查、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调查巡查、申请使用地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等13项进户执法工作。
成立“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 简并进户执法项目
李功介绍,为做好进户执法工作,省地税局专门召开相关职能处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规范和清理工作,并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为成员的“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对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所需进户执法事项实行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局。全省各级地税机关也成立了相应的协调小组,管理协调各市地税系统相关规范、清理工作。
在简并项目方面,李功表示,对现有涉及进户执法的制度文件、执法项目、执法依据等进行梳理、筛选和清理。对进户执法前提已不存在、进户执法作用不大的、可进可不进的、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或其他途径解决的进户执法项目,将坚决予以取消;对于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涉及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并可以取消的,将按照相关程序向地方人大和政府提出修订地方法规、规章的意见。
同一年内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执法
李功介绍,规范进户执法后,省地税局和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
“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等部门涉及对纳税人信息采集、行政审批、减免税管理、税源管理、反避税调查等事项的文件和工作安排,报同级协调小组按季度统筹协调,尽可能各部门合并进户执法;未纳入协调小组统筹计划的,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开展进户执法。”李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