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抹黑到举报再到窃取政府文件,万科的底线为何越来越低?》

时间:2017-05-18 13:37:40 中国香港资讯网

  中国资本市场,本应该拥有“公正”、“法制”、“市场化”的标签。但如今的资本之争却有公司冒天下之大不韪,在资本市场中舍弃了阳光下的竞合与竞争,却主动的下黑手、造谣言。尤其是万科宝能之争从合理商业竞争的台前,转到了舆论捅刀、谣言挤兑的幕后。

  纵观前年宝能坚定举牌万科开始,到后来发展到“宝万之争”、“保监会表态”、“宝能认怂”等一系列事件,似乎应该告一段落了吧?只是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如果说前一阶段宝万两家还处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范畴,那么这一次万科祭出的“绝户计”恐怕将成为宝能这个民企成长过程中的一次“劫数”(为什么我推测认为这是万科出的“绝户计”?请往下看)。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都是中国市场经济下的商业主体、上市公司,就因为一家是半个国企、另一家是民企,难道国企就真的不能摸不能碰,一碰到高压线就要被扣帽子、打棍子——最终置之死地而后快?

  海外匿名邮件泄密监管及宝能文件

  5月14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隆重开幕。总书记在开幕致辞中表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血脉通,增长才有力。我们要建立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障体系。”

  而在同一天,一批被非法获取的、关于宝能以及监管机构的机密材料,被打包并通过美国的outlook服务器发送到中国金融媒体圈中。

  

 

  (邮箱地址截图)

  这个由美国服务器转送的邮件,给国内诸多财经记者发出了一封有着7个附件的邮件,其中5个附件为PDF格式的盖着公章的红头文件,并有相应的文件编号,显示出这是保监系统的内部文件。看到这些附件,记者的第一反应这是从哪儿来的?监管部门的红头文件,发件人是怎么拿到的?

  

 

  众所周知,保险属于金融业,金融行业的企业首重“流动性”。业务端被控制半年以上,别说是宝能,即使是宇宙第一大银行,还是最大的保险公司,都会有压力。前海人寿作为一个保险公司受到监管处罚,业务承压自然越来越大,而这封匿名邮件,则将潜在的风险刻意放大,故意夸大风险,意图利用媒体制造恐慌。

  果不其然,5月16日,众多五花八门、半真半假的文章开始在新闻门户、微信公号上开始谬种流传起来。“前海人寿要炸了!”“前海人寿面临生死劫”“或有600亿退保额”等标题开始在网上传播。这些文章都断章取义的强调:退保金额激增、保费收入骤降、现金流危机,甚至有自媒体得意洋洋的评论:“姚老板的信很像小学生做错事写检讨。回首去年6月,宝能系还提案罢免所有万科董事、监事,让王石、郁亮滚蛋,信心满满要入主万科,不到一年时间,自己就到了破产边缘了,恳求放一条生路。”

  面对这些恶意的煽动,纵然宝能早已不断重复“宝能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赤诚和善意”,但在这样的声音在无数高声的叫骂和嘲讽中显得孤立无援。

  而以上种种针对宝能的恶意抹黑、违法爆料、制造谣言和诽谤,再联系到本事件将产生的恶劣后果和宝万之争的一系列事件来看,其始作俑者,最大的可能很显然是万科,这些论调,不过是在万科的授意下,对宝能展开的“撩阴腿”罢了。

  

 

  这是万科一直以来的风格,先是利用媒体放大炮,搞举报,最后发展到上述合理推测的搞窃密、爆黑料,愈演愈烈,底线一次比一次低。2015年12月17日,万科向媒体披露王石的内部讲话,直指宝能和姚振华“信用不够”,趁着大众对对手的不了解,先行予以抹黑。2016年7月,为了打击宝能,又“不小心”向媒体泄露了针对宝能九个资管计划的举报材料(这份材料本应只送往监管机构),不惜以主动打压股价的“焦土政策”,来攻击对手资金链。如今,又发展到窃取监管机构的内部文件,通过爆黑料的方式,试图引发前海人寿挤兑,甚至连中央对金融风险的防

  控大局都不管了——王石,你的“走大道、傍大款”的情怀呢?

  股份股权归根结底终究一纸空文?

  截至目前,万科的前三大股东分别为持股25.4%的宝能,持股15.31%的深圳地铁,以及持股14.07%的恒大。而宝能作为大股东,目前非但没有当万科的家,反而在万科的进攻下左支右绌、显得狼狈不堪,也是稀奇。更稀奇的还在后头……

  2016年底,宝能旗下的前海人寿接到保监会连夜发出的监管函:暂停新产品申报及万能险业务三个月。截至目前5个月过去了,禁令依然未解除。如果前文图中前海人寿发出的“请求”云云属实,可能就是针对保监会这一纸看不见尽头的处罚表示认怂,为此甚至表态将在万科董事会改选事宜上遵从保监会、深圳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监管机构的指示。

  

 

  但前海人寿的表态和“认怂”,远没有能让万科感觉放心。在资本层面无力回天、木已成舟的情况下,管理层将董事会改选无限期推迟,就是为了防止宝能行使股东权利。

  《万科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万科公司章程》又规定:“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式(注:50%票数赞成即通过)将任何任期未满的董事罢免”。

  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层面,宝能在宝万之争的一系列事件中均处理得当,并未违法(如果确有违法,以万科的风格定将宝能送上被告席),在《万科公司章程》中,也做到了合规管理。

  而在本次事件中,泄密的事情也不应忽视:此前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在进度过半时“内审片”彻底流出,对独家版权方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本次的泄密,必将对宝能以及前海产生负面影响。那么匿名邮件的始作俑者是万科还是别有其人?“窃密者”和“传播者”的关系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有关部门彻查,将蓄意的、恶意、有步骤的损害金融安全,故意撕开金融风险口子的违法者查出来,将扰乱金融市场者绳之以法,让金融市场重回健康和平静。我们的监管部门,有责任为企业,也为自身维护一个基本的信息安全环境。

  股份制本来是全球商业文明的一个伟大设计——同股同权、风雨同舟,而如今宝能可能会成为商业史上少有的“进不了董事会的大股东”,必将引为中外笑谈。以这种方式被历史记住,也不知道宝能会是什么心情。

  本文来源:环球财富周刊

  

编辑: xiaoqing 来源:环球财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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