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拆迁另建新厂,1000多名老职工以经济性裁员被强行辞退。2014年8月25日至27日,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500余工人持续3天维权,分别到公司、镇政府、区政府、市政府集会,抗议公司贪污拆迁补偿款,并要求公司公布工人的社保缴纳情况,补足金额,重选工会主席与职工代表。 裁员本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但是大面积裁员一般都要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本为大型企业,其裁员更涉及方方面面,针对裁员和迁址要求,国家都有明文规定,且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要求公司做好裁员人员的安抚。
中集公司经济性裁员引发500余职工集会维权但根据记者了解,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对1000余名老员工进行了经济性裁员,且每人每年得到6000元经济补偿,与国家给予的补偿款差别较大,导致500余名工人大范围集会维权,争取合法权益。
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员工本有1000余人,其于2010年6月1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发改城(2010)047号文件批复《上海市发展委员会关于大型居住区宝山区罗店基地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得到迁址的政策要求,于江苏太仓建一新公司,且从2011-2014年大面积招收新员工,而那些工作了9年-19年不等的老员工全以经济性原因予以辞退,每人每年补偿6000元。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广大工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工作环境恶劣长期劳累伤病不断此次集会维权持续了3天3夜,而集会结束后,70余名伤病员工联名上访,要求中集公司给予合理的遣散费用。
从这70多名联名上访员工处了解到,这些人全都是身带疾病或伤痛的员工,且于中集公司工作时间较长,有着较为突出的工作表现,其对此次经济性裁员表达了极为激烈的看法。他们认为,从进入中集公司开始,就经受着长期、高强度的工作,即便内部机制不合理,即便工作中有太多苛刻的制度,但是他们依然坚持,且不断地努力,对此次经济性裁员实在难以理解。另外,国家对其迁址和裁员都有经济补偿和安抚费用,但公司给予的只是很少的部分,他们认为是公司将这部分钱财回扣了,认为要回基本所需是必要的。
记者详细询问了这些员工基本的工作状况,结果让人瞠目结舌。“车间里经常是40度左右的高温,有时高达50度左右。”燥热的情况让每个员工每日都是大汗淋漓,且需要时刻忍受高温烘烤作业。“每一个职工大都年360天工作,无双休,无法定节假日,每天13--14个小时工作,无延时加班工资”,除了这些“请假一天不但不给工资还要扣去400—700元;职工结婚、生育,不给一天假期;不少职工带病流着泪坚持作业;工作环境更是可怕:高温、高空、化工发泡剂、油漆等有毒有害化学原料,大部分员工染上了终身疾病......”由于对此工作的需求,工人们只能忍受艰难的工作环境,无奈却换来了2014年11月1日起劳动关系解除的结果。其中许多人都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却被以经济性原因辞退,让员工们对公司的愤慨一瞬间迸发。70余员工联名上访只求换得合理报酬经多方查证,记者了解到,职工与中集公司于2013年10月签订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集公司应以依法合理的安排,而“经济性裁员”是一种比较不合理的裁员制度。
另外,中集公司本身不存在“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据悉,经济性裁员的判定,主要从以下几点考虑: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一般表现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资金难以回笼、生产资金周转困难等;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4、其他因为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中集公司作为高收入企业,在全公司共同努力下,年收益达到3亿元人民币,经济效益可观,其坚持以“经济性裁员”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甚至算得上一种违法行为。例如:职工张继飞,男,54岁,江苏省盱眙县人,在中集公司(设备部)连续工作17年。17年间,中集公司没准过一天假,母亲病重在医院,公司不准请假等等。工作16年间,数次非法转嫁劳务派遣公司,2013年10月1日与中集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14年11月1日中集公司以经济性裁员强行非法辞退。公司为其缴纳两年的基本社保(含补缴的一年)和一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张继飞的儿子到太仓市中集公司新厂工作,中集公司和劳动部门多次威胁、恐吓,“如果不签辞退手续,就把你的儿子从新工厂赶出去”。例如职工刘统发,男,36岁,山东省成武县人,12年前被中集公司人事部从学校招聘到公司(电焊工),连续工作12年如一日;中集公司只缴纳两年的基本社保(含补缴的一年)和一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12年间,结婚不敢请假,孩子出生没准一天的假期。2013年10月1日与中集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014年11月1日中集公司非法以经济性裁员强行辞退。例如工伤职工潘景院,男,36岁,山东省菏泽市人,油漆工,连续工作9年。公司为其缴纳两年的基本社保(含补缴的一年)和一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受伤,2007年3月27日,被上海市宝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4年11月1日中集公司以经济性裁员强行非法辞退。
例如职工侯雪明,男,43岁,上海市宝山区人,在中集公司设备部连续工作17年,2011年1月1日起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多年来的基本社保金本人缴纳的8%超过中集公司所缴纳最低的保费。按国家规定公司应按本人工资的20%缴纳,何谈五险一金的标准?!延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资从未补发。因为职业病,常年劳累腰4—5椎间盘膨出,无法工作,2014年11月1日中集公司以经济性裁员非法强行辞退。
职工张庭勇,男,49岁,安徽来安县人,上海中集公司连续工作18年,冲压工;现腰椎退行性变,腰2--3,腰3—4,腰4—5椎间盘膨出;严重职业病,无法正常生活。2013年10月1日与中集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14年11月1日中集公司非法以经济性裁员强行辞退。
职工中有职业病、工伤、伤残等举不胜举……一部分职工被中集公司进行威胁、恐吓、倒计时被迫签字;一部分被公司联合公安派出所、劳动部门、居委会等单位白天夜晚进行洗脑,胁迫签字。
政府补偿的拆迁安置费几十亿哪里去了?从上海市拆迁管理处得知,此次迁址涉及的规模和人员都相当庞大,政府就此做出了高额的补偿,费用达到56亿元。作为公司职工,这70多名被裁员工表示了愤慨和不解,“政府都给了我们拆迁费用,也给了那么多的补偿,为什么我们拿到手里的只有每年6000元?这些钱都去了哪里?”根据调查研究以及中集公司近年来的收支情况可以得知,2009年和2010年,中集公司的平均职工薪酬分别为6.2万元,和6.44万元,而中集公司每位负责人每年工资高达数百万元,给予被裁员员工的补偿却只有每年6000元,差别之大足以见得。这种吞噬拆迁安置费和员工的血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政府应该也必须给予重视,谨防此类事件再度发生。政府的补偿款是用于公司重建以及员工裁员后的安置费用,但中集公司却以极少的钱财通过威逼利诱、胁迫等方式逼迫员工签下遣散协议,这种方式让人不敢苟同。作为大型企业,中集公司更应该坚持和延续国家制度,包括用人制度。国家规定,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与重新招用时的优先录用等权利必须实施到位,但是中集公司反其道而行之,让工作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工人瞬间下岗,且没有合理的经济赔偿,难免引起民愤。 相关链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病);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弱);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
中集公司对本公司内数位员工的伤病置之不顾,甚至让其忍痛上班,但却以“经济性裁员”对其解除劳动关系,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且企业本身盈利颇丰,发展势头迅猛,而政府也给予56亿元补助,根本不具有实行“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也没有得到国家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从多方面考虑和衡量,中集公司都不具有经济性裁员的依据,对职工的赔偿亦过少;在我们全面依法治理的国家里不应该出现这种违法和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希望政府机关给予高度重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维持好法律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