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网接到网友举报,山西省孝义市西辛庄镇康家沿村,浙江的老板打着火区治理的旗号,明目张胆的在盗取国家煤炭资源,有没有合法开采手续老百姓也不知道,门口有穿迷彩服的保安严防把守,一般人连门也进不去,白天晚上都在施工,国家两会期间正常开采。尤其是刮风天气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产和生活。希望媒体能介入调查。 来到孝义市西辛庄镇辖区,在知情人的指点下巧妙的搪塞门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暗访,眼前的场面是非常壮观,有上百辆机械设备的噪音夹杂着粉尘污染弥漫在空气中,露天开采规模宏大,运输自卸车来回穿梭一片繁忙景象,几个存煤场半挂车拍队装煤。(下图)
煤场拉煤排队的半挂车(图)
在孝义市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时,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这个项目没有开采审批手续,市政府有项目工作领导组就在西辛庄镇人民政府。3月20日上午来到西辛庄镇人民政府,书记、镇长都不在,办公室主任说你们去新闻办了解吧,梁镇长分管这个项目他去市里开会了。多次给梁镇长打电话无人接听发短信也没有回复,终于在3月24日下午联系上梁镇长电话里说:“这几天在外地学习了,我问了我下边的人没有发现你们反应的情况,项目工程是否有批文我还不清楚,刚接管过来不到一个月,这几天有点忙,过几天我回去再调查吧。”
大型机械设备挖山皮现场一角(图)
非法采矿危害行为极大,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而且破坏了资源、流失了资产、影响了环境,最主要是造成安全隐患,危及着人民生命才产安全。山西省省委书记曾指出,要严查土地、矿产资源、城建等领域腐败以及背后的保护伞。但在私挖盗采矿藏资源巨大利益的驱动下,山西省孝义市两会期间赤裸裸披挂上阵,光天化日公开盗取国家煤炭资源,如此大胆叫板国家法律法规,而当地政府是否给这些人借火区治理之名,穿合法外衣,助非法开采,谋取暴利,充当保护伞,否则,何以能如此胆大枉为?媒体反应给国土局后是来回推托,没有引起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严查制止。西辛庄镇人民政府梁镇长闪烁其词,一会说每天巡查没有发现,一会说和交口县交界不是他们辖区。作为党员干部竟敢对抗国家的法律法规,即失职又渎职严重毁坏党的形象。国家“三令五申”狠抓私挖乱采,当地政府官员是真不知道还是装着不知道?这种现象既扰民又破坏国家资源,希望省、市政府的相关部门能重视起来,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截止发稿没有收到孝义市国土局和西辛庄镇人民政府的任何回复结果,本报网将持续关注。
法律衔接 国家《矿产资源法》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持勘查证采矿就是无证开采,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3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追诉。当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行使行政处罚权,但当上述行为达到犯罪追诉标准时,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就应当依照法律程序,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由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村庄网